赣区府字〔2019〕14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占辉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赣县干字〔2019〕13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占辉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主任; 廖智斌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聂晶同志任区会计管理中心主任; 刘官石生同志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邱秀凯同志任区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 曾海东同志任江西大湖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刘泽民同志任区宝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2019年2月2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