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廊环督访【2019】1018号问题核查情况报告

2019-10-25 08:00:00 来源:固安县人民政府 - 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

我县接到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转来的廊环督访【2019】1018号交办问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廊环督访【2019】1018号交办问题共12件,涉大气5件、水1件、噪声2件、其他4件,其中属实4件,不属实8件,完成3件,整改中1件。

一、廊环督访【2019】1018号(来电2号)反映:“固安县东湾乡驻军北侧柳宾屯村南无名化工厂异味、固安县东湾乡驻军西侧300米无名砂石料厂无苫盖和宫村镇西侧大清河东堤向南500米多家砂石料厂未苫盖”三个问题:

问题一:(属实)1、企业基本情况:经核查,该处为保定市涿州市东岱屯村土地,不属于廊坊市管辖。

2、现场检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处确实存在有土地未苫盖的情况。

3、问题处理情况

目前,已协调保定市涿州市东岱屯村土地使用者尽快苫盖。

问题二:(属实)1、企业基本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为固安县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亚新,该企业自2002年生产至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91131022674694969H;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号为冀廊安经(乙)字[2019]00019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9月3日;刘亚新已与东湾乡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协议(2002年8月1日-2032年8月1日)。

2、现场检查情况该厂无生产车间,有12个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已安装氮封装置,有3间杂物储存间,有1间罐装分装车间,已安装光氧催化设备。存在问题:(1)灌装车间未完全封闭。(2)存在罐装区外罐装行为。

3、问题处理情况:(1)目前已经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罐装分装车间进行封闭,在罐装环节开启光氧净化设备。(2)杜绝罐装车间外罐装行为。(3)建议该厂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问题三:(属实)1、企业基本情况:有两家砂石料厂,负责人分别为:刘世杰、周宝贵。

2、现场检查情况:两家砂石料厂都未生产,部分砂石料未苫盖。经经纬度确认两家砂石料厂均不在固安县宫村镇管辖范围,属保定市涿州市义和庄乡管辖。

3、问题处理情况:因该处企业紧邻宫村镇,其未苫盖问题对空气质量和宫村村民造成了影响。宫村镇目前已将群众反映问题向企业做了通告,并要求企业避免因砂石料未苫盖问题影响我镇空气质量,同时宫村镇政府将协调涿州市义和庄乡,对企业砂石料未苫盖问题进行整治。

二、廊环督访【2019】1018号(来电7号)反映“固安县孔雀城孔雀广场底商没号凉皮、竹飞鹅、兰州拉面、一品粥等饭店油烟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没号凉皮、兰州拉面、一品粥等饭店位于固安县孔雀城孔雀广场底商,每家均有油烟净化器,竹荪鹅未营业。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没号凉皮、兰州拉面、一品粥正常营业,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有清洗记录,其中竹荪鹅检查多次,均未营业。

3、问题处理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饭店负责人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避免油烟扰民发生。

三、廊环督访【2019】1018号(来信、来电10号)反映“固安县固安镇南石家村村东北有一红门蓝色彩钢房无名泡沫塑料厂,气味刺鼻。”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经查举报反映固安镇南石家村,固安镇最接近村名为南石匣村,并无南石家村,应属举报人输入错误。排查发现南石匣村东发现一处泡沫塑料加工作坊,该处租户范林,河南人,2019年6月租用此处,9月开始从周边废品站收购泡沫原材料,加工塑料颗粒,准备销往大城、河间一带,仅租户一人负责生产加工,尚未雇用工人。‬‬‬

2、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10月19日,固安镇政府对南石匣村所有村户进行逐户排查,在南石匣村村东发现一户蓝色彩钢房为泡沫塑料加工作坊。现场情况为:彩钢房内存在2台加工机器,未运行,院内收购泡沫大概60立方左右,成品颗粒散放堆积准备装袋,生产流程为先将大块泡沫切割至大约五公分小块,然后进行粉粹成粉状,加热加工为颗粒。该处加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保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3、问题处理情况:目前该处“散乱污”加工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固安县固安镇按照村街绩效考核标准对南石匣村和网格员进行扣分并取消评优资格。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散乱污”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排查彩钢房,按照“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原则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村街干部、基层网格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加大对漏报瞒报等情况追责问责力度。

四、廊环督访【2019】1017 号(来电13号)反映“固安县孔雀城独家记忆烧烤店油烟污染直排”问题:(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独家记忆烧烤店位于固安县孔雀城底商,有一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6000处理风量,该饭店于2016年开业。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有清洗记录。

3、问题处理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饭店负责人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避免油烟扰民发生。

五、廊环督访【2019】1018号(电话25号)反映“固安县剑桥郡四期南门南侧多家饭店风机噪声、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经过现场核查,来电反映的“剑桥郡四期南门南侧多家饭店”共涉及经营性餐馆十家,分别为:水煮鱼餐厅、星客哆餐厅、中国兰州拉面、咩咩烤全羊、熙客粥屋、鞑子碳烤羊腿、杨国富麻辣烫(装修中)、烤串店、98家宴烤鸭店、老爆三火锅店。

2、现场检查情况:十月初,部分剑桥郡四期业主到物业公司反映该处油烟问题,物业公司已对该处餐饮经营商户进行实地检查,各餐饮经营商户已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及加装隔音设备。接此督办问题,新兴产业园区社区工作人员、环保所、剑桥郡四期物业负责人再次于2019年10月19日上午十点左右(闭餐时间段)、傍晚六点左右(开餐时间段)对来电反映的剑桥郡四期南门十家经营性餐馆进行现场核查,所有餐馆手续齐全,除杨国福麻辣烫正在装修中、水煮鱼餐厅不涉及炒菜,其他餐馆均已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及抽吸油烟设施(引风机),部分距离小区居民楼较近的餐馆在引风机管道已加装隔音棉、楼顶引风机已安装隔音设备。

3、问题处理情况:针对群众来电反应的问题,新兴产业园区环保所将配合社区、剑桥郡四期物业加强对南门南侧饭店的检查、巡查力度,督促所有经营性餐馆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隔音设施,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廊环督访【2019】1018号(来信、来电3号)反映“举报,廊坊市固安县万汇广场小区,室外垃圾餐饮垃圾,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小区生活。”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经查举报反映垃圾为万汇广场小区物业为解决垃圾露天堆放问题建设的垃圾站房。该站房位于该小区西南侧停车场,占地约20平米,为彩钢建筑密闭式垃圾站,负责收集小区垃圾并集中转运。

2、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10月19日,固安镇政府对该处垃圾站进行检查,该垃圾站为物业为解决垃圾露天堆放,方便垃圾转运建设垃圾站房,无垃圾收集转运相关手续,无规划占地手续,属于违建。该垃圾站建设位置已硬化,垃圾渗滤液随垃圾清运一同清理,未发现污染土壤和水源情况。

3、问题处理情况:目前该处垃圾收集站已拆除。固安县固安镇政府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严禁私设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场所。下一步将对辖区所有社区垃圾清理运输情况进行排查,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七、廊环督访【2019】1018号(短信5、62号)反映“柳泉镇团亭村村北和东北大坑夜间填埋生活垃圾”该村村北至外环南只有这一个大坑,故合并一个问题:(不属实)

1、现场基本情况:此大坑为京九铁路取土坑,2010年村民张平年从其他村民处转租,承包期30年。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倾倒痕迹,发现有建筑垃圾回填痕迹,且距离现在时间较长。

3、问题处理情况:现责令村街和张平年对坑塘散落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切断进出该坑塘的道路,柳泉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村街加强巡查,禁止倾倒任何垃圾。

八、廊环督访【2019】1018号(短信21号)反映“固安县孔雀城孔雀广场多家底商餐饮油烟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

1、现场基本情况:固安县孔雀城孔雀广场底商餐饮有没号凉皮、兰州拉面、一品粥、独家记忆等饭店,每家均有油烟净化器。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没号凉皮、兰州拉面、一品粥、独家记忆等饭店正常营业,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有清洗记录。

3、问题处理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各饭店负责人加强对油烟净化器清洗频次,避免油烟扰民发生。

九、廊环督访【2019】1018号(短信31号)反映“固安县牛驼镇梁庄村垃圾成堆没人管”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反映人反映问题的具体地点位于梁庄村村北300米左右的田间道路两侧,该路宽2.5米,两侧路肩各0.3米,两侧农田240亩,以种植玉米、棚菜为主。

2、现场检查情况:秋收后村民将秸秆堆放到田间道路两侧。

3、问题处理情况:牛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卫公司进行清理,10月20日清理完成,接下来牛驼镇将对辖区内村街卫生的死角死面进行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十、廊环督访【2019】1018号(短信序号36号)反映“柳泉镇北程村东大坑有倾倒生活垃圾”问题:(不属实)

1、现场基本情况:此大坑为丁各庄和北程村共有,为京九铁路取土时形成的。

2、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倾倒痕迹,发现有建筑垃圾回填痕迹,且距离现在时间较长。

3、问题处理情况:现责令村街切断进出该坑塘的道路,柳泉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村街加强巡查,禁止倾倒任何垃圾。

十一、廊环督访【2019】1018号(短信74号)反映“固安县牛驼镇林城铺附近有企业向牤牛河河道内排放工业污水,河堤上有埋设的排污管道”问题:(不属实)

1、现场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固安县牛驼镇林城铺”为固安县温泉园区所辖村街,位于106国道东侧,紧邻牤牛河。全村共105户,387口人。

2、现场检查情况:经现场实地核查,106国道东侧林城铺村附近未发现涉水工业企业。温泉园区管委会扩大核查范围,中央警卫局位于106国道西侧,有水外排。中央警卫局院内无工业企业,为中央副食基地。

3、问题处理情况:加大林城铺村周边巡查力度,确保无工业污水排入牤牛河河道。


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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