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廊环督访【2019】1017号问题核查情况报告

2019-10-25 08:00:00 来源:固安县人民政府 - 首页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

我县接到市环保督察保障组办公室转来的廊环督访【2019】1017号交办问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廊环督访【2019】1017号交办问题2件,涉大气1件、噪声1件,其中属实1件,不属实1件,完成1件,整改中0件。

一、廊环督访【2019】1017(来信来电22号)反映“固安县东湾乡东湾村东、东大营村玉米烘干厂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固安县宏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22347784481D法定代表人:刘河峰经营项目:玉米、小麦、蔬菜、豌豆种植、销售。经营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东大营村东 。

2、现场检查情况:该企业有玉米脱粒机一台、玉米筛选机一台、玉米上料机一台,产生噪音污染。

3、问题处理情况:目前已经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并将玉米脱粒机、玉米筛选机、玉米上料机拆除完成。

二、廊环督访【2019】1017号(来信、来电1号)反映“固安县楚家营罗斜城村中心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问题:(不属实)

1、企业基本情况:反应问题中垃圾填埋场为固安县渠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渠沟乡褚家营村东650米处,该场现由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2、现场检查情况:(1)渠沟生活垃圾填埋场由第三方监测公司按照环评相关要求每月两次进行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臭气监测,并于次月出具监测报告。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97-2018)表2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除聘请专业第三方监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外,另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监理公司负责对该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进行巡查,并无发现有除臭药剂等相关除臭措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

3、问题处理情况:针对市民反映问题,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运营管理单位日常运行、作业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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