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以及《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精神,经过成本调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程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发改委拟对光山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进行调整,现予公示。 1、市二级园:日托170元/生/月,半日托140元/生/月;市三级园:日托140元/生/月,半日托110元/生/月;基本合格园:日托110元/生/月,半日托80元/生/月。公办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学规模和条件,在规定限额内适当下浮,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2、本次调整的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幼儿入园时执行。 本次公示期七天,咨询电话:0376-8855977,0376-8855685
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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