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7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19-07-03 08:00:00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0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合盛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台手推式扫地机项目 河北合盛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757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购置并安装注塑机、造粒机、裁毛设备、搅拌机等相关设备,总建筑面积11854.15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手推式扫地机100000台。 施工期(1)扬尘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抑尘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主要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和周边植被的绿化;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所产生,施工量小,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
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造粒、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投料搅拌和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造粒机和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光氧化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表1中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限值及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限值;项目在投料搅拌工位上方和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泼洒抑尘。(3)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基座减振、进出口软连接等一系列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和注塑废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河北百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自动化生产二期项目 河北百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馆陶县经济开发区振兴路东侧 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5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树脂PVC颗粒2000吨,年产矿物质防火电缆3200吨 1 电线电缆自动化生产二期项目
 河北百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邯郸市馆陶县北科工业园区振兴路东侧中段,河北百川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厂区内 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5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树脂PVC颗粒2000吨,年产矿物质防火电缆3200吨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树脂PVC颗粒生产线:物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送至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它行业标准要求。电缆生产线: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送至UV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它行业标准要求;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挤出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搅拌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在各自车间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密闭,加强通风的措施,经周围绿植削减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挤塑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铜丝、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PVC塑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棉纱和废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和废PVC塑料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铜丝定期收集后部分外售;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棉纱、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后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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