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金环建设集团邯郸有限公司钢结构及新型墙体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07-15 08:00:00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馆审批社环字[2019] 102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钢结构及新型墙体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金环建设集团邯郸有限公司:

所报《钢结构及新型墙体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本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11%本项目主要建设喷漆车间及1座锅炉房,项目位于馆陶县工业园区南端,东临106国道,金环建设集团邯郸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36°3428.45″,E115°1533.6″。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厂区的中南部闲置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000m2。根据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以及市政府邯政[2018]4号文件关于对馆陶县城乡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提升的要求,金环钢构邯郸有限公司所在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技改后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不变,主要对现有工程生产的钢结构件增加喷漆涂装表面处理,喷漆线采用移动式喷漆工艺,生产规模为喷涂各类钢结构件10万吨/年。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运营期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1)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项目喷漆废气采用过滤棉箱和活性炭吸附及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染料尘),甲苯与二甲苯合计、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业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技改项目喷漆房采用干式喷漆工艺,无喷漆用水和喷漆废水产生;锅炉需要的软水市场直接购买,项目不设软水站;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和其它污水排放。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喷漆车间新增的喷漆生产线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东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三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HW08)、漆渣(HW12)、废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和废催化剂(HW49),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暂存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

三、本次技改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技改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054t/aNH3-N0.036t/a

四、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支持本建设。

六、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杜绝扰民行为。

、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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