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

2019-07-31 08:00:00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指导意见》(冀农2019〕203)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馆陶县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8日

馆陶县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农机深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203号)和《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农机深松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是: 县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作业任务及补助资金

2019年在王桥乡、房寨镇、柴堡镇、南徐村乡、路桥乡5个乡镇开展农机深松作业20万亩,其中,常规深松作业12万亩,高标准深松作业8万亩。深松作业补助资金640万元,其中,常规深松作业补助336万元,高标准深松作业补助资金304万元。计划安排1104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全方位深松机200台(套)。

三、项目主体、作业区域及作业周期

(一)项目主体:按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等条件,经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由国家级和省级农机示范社(馆陶县邦施瑞农机合作社、雷沃农机合作社、宏丰农机合作社、三农农机合作社)为深松作业主体。

(二)作业区域:馆陶县邦施瑞农机合作社和其柴堡分社,作业区域为王桥乡、房寨镇;其路桥分社,作业区域为路桥乡,共计作业面积11万亩,其中常规深松作业7万亩,高标准深松作业4万亩。

馆陶县雷沃农机合作社,作业区域为柴堡镇,作业面积4万亩,其中常规深松作业2万亩,高标准深松作业2万亩。

馆陶县宏丰农机合作社,作业区域为路桥乡,作业面积3万亩,其中常规深松作业2万亩,高标准深松作业1万亩。

馆陶县三农农机合作社,作业区域为徐村乡,作业面积2万亩,其中常规深松作业1万亩,高标准深松作业1万亩。

常规深松作业和高标准深松作业,由深松作业主体结合村委会确定实施。

(三)作业周期:自2019年开始,农机深松作业严格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进行。

四、作业时间及进度安排

农机深松作业安排在春夏季、秋季两季实施,采用单一深松作业模式。项目进度安排为:

(一)2019年3月中旬:开展深松政策宣传,落实深松作业机具,安装、调试智能监测终端;签订作业协议,组织春季深松作业。

(二)2019年4-6月:组织农机合作社、机手、农民开展农机深松政策培训、宣传与专项督导,实施深松春夏季作业验收工作。

(三)2019年7-9月:兑现春夏季补助资金,分批分片开展深松政策宣传、技术培训;落实秋季深松作业机具,安装、调试智能监测终端。

(四)2019年10-12月:组织秋季深松作业,核定全年深松作业面积与作业质量,实施深松竣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

(五)2019年12月底:将工作总结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抄报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补助对象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深松质检任务的第三方、承担农机深松作业任务的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二)补助标准。常规深松作业每亩补助28元,高标准深松作业每亩补助38元。其中,常规深松作业和高标准深松作业分别按26.5元/亩、36.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手;常规深松作业和高标准深松作业每亩均按1元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助,每亩均按0.5元的标准安排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的深松质检管理经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工作。

六、作业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其中,常规深松作业深松深度≥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2.5倍的深松深度;高标准深松作业深松深度≥3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70厘米。

(二)作业合格面积判定:农机深松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面积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深松第三方质检公司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深松深度合格率≥85%时,判定该地块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时,由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质检员)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七、深松机具要求

(一)深松机。深松机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严禁私自改装深松机,深松铲或铲柄失效后应立即更换。

(二)作业动力。实施常规单一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110马力及以上(其中110马力必须为四驱),实施高标准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40马力及以上。

八、深松智能监测终端管理要求

深松智能监测终端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团体标准要求,属于中国农机化协会筛选推荐产品。同一台深松机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标准的深松作业,严禁同一台深松机在同一作业季节参加两个标准的深松作业。严禁修改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深松机当年自标定之日起累计作业面积超过3000亩时,县深松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九、作业质检要求

(一)质检方式。常规深松作业和高标准深松作业全部委托第三方承担。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质检,实时记录相关信息、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并存档备案。第三方须到邯郸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严禁深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第三方深松质检工作。               

(二)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

1、“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

2、抽查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

4、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

5、质检过程中3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则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

6、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

(三)第三方的选择。根据深松质检工作实情,经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委托馆陶县振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深松质检工作。

(四)违规处罚。第三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上报省、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严厉追责,并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本县内从事深松质检工作的资格。

十、项目实施程序

(一)落实任务。按照省批复规模落实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作业方(农机服务组织)、第三方质检公司签订深松作业委托协议、质检协议。深松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第三方(质检员)四方要全部在场,各负其责。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全程现场监管深松作业机具的核查和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深松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质检员)负责。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其中深松深度传感器要焊接牢固,机具识别器要打好铅封,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视为主观造假行为。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试作业完成后,四方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填写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

(二)实施作业。作业方按照深松作业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深松作业,单一深松作业不得收取作业差价。

(三)作业核实。深松作业期间与作业结束后,第三方按照质检协议要求,认真开展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

(四)县级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验收组,负责对农机合作社的作业实施情况、第三方的质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机合作社当季作业面积进行抽查,每个农机合作社抽查面积不低于作业任务的3%。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补助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1)、《农机深松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2),通过部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由财政局授权拨付资金。农机深松补助资金结算单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方出具的深松质检报告完整性结算资料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和第三方。

(六)建立档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建设档案(含实施方案、委托协议、兑付结算单等表格)、项目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工作总结等资料整理建档,接受市级、省级抽查验收。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监察委、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馆陶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落实以及技术培训、政策宣传、监督和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面、高质量地完成。

县财政局要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管,保证农机深松作业资金准确、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

项目乡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搞好农机深松宣传、培训、监督工作。

项目村委会要主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监督机手作业情况,协调有关事宜。

(二)强化培训,服务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开展深松监测平台使用管理、深松作业技术规范、机具使用操作技能、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要强化作业期间的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保障深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现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公开深松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重要农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需经县政府批准,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附件:1.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

2.农机深松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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