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馆陶第五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9-08-07 08:00:00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19]106

1、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邯郸馆陶第五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31.1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共建设23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23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年销售柴油200吨、汽油400吨。项目于2015515日取得河北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冀DD0021号),2016615日首次取得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冀邯危化经字[2016]001971),项目于20189月底完成了双层罐改造。由于该项目已建成运营,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1975以“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对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馆环罚字[2019]38号),该单位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柴堡镇柴堡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53.18”,北纬36°35’50.03”。项目总占地面积1999.98m2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产生的废气及少量汽车尾气,项目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项目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浓度限值;项目处于空旷地带通风状况较好,汽车尾气很快能够在空气中扩散,加油站汽车尾气对周边的影响不大。(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委托农民清掏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加油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东侧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他场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清洗储油罐产生的废油、油渣收集于耐腐蚀容器中,即清即走,不在站区存储,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环境风险:按照消防安全规范及安全管理部门要求设计、布局站区,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强化安全管理,制订应急预案。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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