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03-25 08:00:00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馆陶锦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馆陶县柴堡镇北阳堡村神农大道北侧 河北水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项目新建主车间、辅助用房、原料库,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垃圾50万吨、年产砂石骨料1万吨、生产环保水泥砖10000万块、建筑泥浆80万立方米。 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与运输车辆扬尘,通过设置硬质围挡、洒水清扫抑尘等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1)废气: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水泥卸料废气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个仓顶23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卸料废气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个仓顶23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第Ⅱ时段标准。物料装卸、储存、上料、落料过程中在密闭车间进行,上料口三面围挡,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走廊,设置喷洒水装置及雾炮机等。颗粒物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2)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物料装卸、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圆振动筛、制砖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液压油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淤泥、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水稳拌合料生产;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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