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0]6号
馆陶锦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30亩),建设一座5000m2的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办公室及辅助用房1000m2,原料库3000m2,总建筑面积9000m2,年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年产砂石骨料1万吨/a、生产环保水泥砖10000万块/a、建筑泥浆(水稳拌合料)80万m³/a。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柴堡镇北阳堡村神农大道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36°39"57.26"、东经115°18"13.28"。项目已通过我局核准(馆审批核字[202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所采用的环境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与运输车辆扬尘,通过设置硬质围挡、洒水清扫抑尘等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1)废气: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水泥卸料废气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个仓顶23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卸料废气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个仓顶23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采用集气罩+设备四周密闭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第Ⅱ时段标准。物料装卸、储存、上料、落料过程中在密闭车间进行,上料口三面围挡,物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走廊,设置喷洒水装置及雾炮机等。颗粒物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2)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车辆轮胎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物料装卸、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圆振动筛、制砖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液压油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淤泥、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水稳拌合料生产;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