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峰:荣获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2017-05-08 15:48:24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近日,在2016年度河北省“法治三个十”评选颁奖活动中,馆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海峰获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这是邯郸市参与法治建设领域各系统、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中唯一获此荣誉的代表。

  据悉,2016年度河北省“法治三个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由省委法制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评选颁奖,本次评选共收到各界推选的法治人物99个,经过选委会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了20个候选法治人物(集体)。

  近年来,杨海峰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标准要求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他所负责的审判管理、执行等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处于领先位次,2014年结案率为全省第四,2015年为全省第一,创馆陶县人民法院建院史以来的最好成绩,2016年1—10月份排全省第三,大批执行案件特别是“骨头案”得以执结。201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拒执罪新司法解释后,杨海峰率先办理了全省第一例自诉拒执罪案件。

  去年,在执行案件时,杨海峰了解到来自外地的老侯家境贫寒,家人患有疾病,便自掏腰包3000元帮助老侯一家渡过难关。每当看到弱势群体,杨海峰总是想方设法给予帮扶,树立了政法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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