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劳厅发[1999]84号)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经办规程>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9]123号)之规定,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冉啟超等13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符合提前退休人员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定,现特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30日。若有不实 ,欢迎各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举报电话:人社局副局长室28423755;人社局办公室28852314;社保局局长室28232901;社保局副局长室28233901;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28877975、27759867。 特此公示 附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申报花名册(第八期).xls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