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关于唐山聚安医院有限公司唐山聚安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5-5028303 通讯地址:唐山市古冶区新光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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