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告

2018-08-09 09:45:10 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督委〔2018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冀政〔201350号)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组拟于20189月下旬对海港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335-3557806
   
特此通告。

海港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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