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2017〕17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认真梳理、调整、完善,编制形成了海港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印发公布,并提出如下落实要求: 一、公开服务清单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及优化流程工作通过办事场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汇总清单。 二、实施动态管理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认真履行职责 各部门要按照清单中的内容严格履行职责,主动解决问题,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加强改革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