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9 10:44:50 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增加,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按照中央、省疫情防控的相关精神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做到“六必须”

(一)必须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企业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并将企业生产各环节疫情防控责任明确到专人,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企业出现疫情。

(二)必须严格返岗人员健康核查。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掌握每名返岗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并建档立卡。要严格落实“四查”要求,即“查从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来秦人员、查去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查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查是否有发热症状人员”,切实做到详细掌握每名返岗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目前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职工,一律延长假期,暂不返秦、返工、返岗;对已返秦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园区、街道和区直主管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隔离及检测要求,未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返岗。对途经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或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有接触的职工,自抵秦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主动向所在镇、园区、街道、社区、村报告并接受管理。对来自非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未途经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且没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接触史的职工,倡导其自抵秦之日起自我隔离观察14天,在确保自身体温检测正常以及家人或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的前提下,方可正常上班。

(三)必须加强疫情防护物资储备。企业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行的物资需求预判,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对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及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到储备充足,设置独立隔离室,提前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和医疗器械等必要应急装备。同时注意加强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的安全管理,严防储存和使用不当带来的火灾隐患。盘点企业原材料储备情况,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物资管控影响,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四)必须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杀。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五)必须认真遵守防疫报备制度。全区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的前提下,要在复工前向与所在镇街园区和区直主管部门报备,提交复工复产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备案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备案信息不实或不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要实行排查情况日报告制度,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均要向所在镇街园区和区直主管部门,每日报告复工人数、人员身体情况、疫情防控管理情况,各镇街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必须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做好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八到位”

(一)厂区封闭管理到位。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务必做到“五个凡是”(凡是非厂区人员、车辆无预约不得进入厂区,凡是进出厂区人员、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凡是进出厂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凡是进出厂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凡是进出厂区车辆必须进行消杀)。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职工健康监测到位。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餐饮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安排专人对职工进行体温检测,至少上午、下午各一次,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同时,做好职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报备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消杀到位。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餐厅、会议室、办公室、车间、电梯间、垃圾点等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四)岗位防疫防护措施到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握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五)员工管理到位。明确专人进行职工信息登记,统一上报本企业负责疫情管理的部门;原则上不安排集体住宿,建议每人单独居住,条件不足的不得超2人共同居住,做好宿舍的通风换气和定时消毒;职工用餐采取分餐制;尽可能地采取倒班生产,减少人员数量;同时做好企业内密闭场所的通风消毒;关闭企业聚集性娱乐场所,减少集体聚集性活动。

(六)物流车辆管理到位。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七)信息报告及宣传到位。企业人员排查情况和疑似情况,及时向所在镇街园区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疫情防控宣传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知识、进展及防控措施,让企业人员正确认识疫情、了解疫情,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及公共卫生,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突发应急处置到位。企业要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如在岗员工出现发热症状时,第一时间将其送至隔离室进行隔离,并立即向所在辖区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按照发热人员处置流程将发热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封锁相关区域,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彻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三、明确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压实“五个责任”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建立企业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掌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制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生产方案,明确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二)落实区级领导包联责任。建立区级领导包联复工复产企业工作机制,按照《中共海港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有关要求做好防控包联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名区级领导对分包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包联,疫情防控期间包联领导要逐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确保走访检查全覆盖,全面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及生产运行情况,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八到位”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发改、商务、住建、交通、文旅、人社、教体、卫健、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管好本行业本系统,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区规上企业中,区发改局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和科技型服务业企业、区交通局负责物流仓储邮政企业、区住建局负责物业中介及工程技术企业、区文旅局负责文化娱乐企业、区人社局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区商务局负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区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企业、区教体局负责教育体育业企业、区卫健局负责卫生事业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企业服务专项组,明确包联领导及包联干部,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八到位”措施,做到每天督导一次。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掌握已复工企业的运行状况及人员情况,尽最大能力协助企业拓宽物资采购渠道,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食堂餐厅的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区应急局要加强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区卫生监督局要加强企业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督导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

(四)明确辖区属地责任。各镇街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工作。各镇街园区村居要对辖区企业明确包联领导及包联干部,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八到位”措施,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

(五)严格职工个人责任。企业要严格要求职工履行承诺制,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旅行史及健康状况,如个人隐瞒疫情、重点地区履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离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将列入征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管好家属,尽可能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接触家庭以外人员,阻断疫情输入源头。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责任部门,各镇、园区、街道、村居及辖区企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排查工作不落一企、不丢一人,督导企业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实行申报备案制,企业对照“六必须”要求进行自查,落实到位后方可向辖区申报复工复产。对于复工复产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备案信息不实或未落实“八到位”防疫措施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复工复产企业要按要求填报《海港区企业疫情防控日报告情况表》和《海港区企业外地来秦人员排查登记表》,于每日下午1600点前报至辖区及行业主管部门。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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