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2020年2月3日)

2020-02-03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据省卫健委2月3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2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5例。南通市新增2例,其中海门市1例:黄祖贤,男,67岁,现居海门市三厂厂南村,无武汉市旅居及武汉返回人员接触史,1月25日在家出现发热38.5℃,过两天后海门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查血常规示:白细胞:6.76×109/L,淋巴细胞:2.15×109/L,胸片:两肺纹理增多,予抗炎输液治疗。经治疗后患者症状无明显好转,于2020年1月31日收住呼吸科病房后,查胸部CT提示:肺部感染,立即予单间隔离治疗并采样。2月1日南通初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转定点隔离病房。2月2日确诊,目前收治于定点医院南通三院。经调查,该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1月18日上午参加某股东会议,参会人员共计11人,中午去新吉祥酒店聚餐;

1月19日无外出;

1月20日自家聚餐,人数28人;

1月21日中午亲戚家聚餐,人数18人;

1月21日晚丰收日酒店大厅聚餐,人数38人;

1月22日中午亲戚家聚餐,人数10人;

1月23日未外出;

1月24日未外出;

1月25日未外出;

1月26日晚上亲戚家聚餐12人;

1月27日17:37-20:55在海门人民医院急诊室;

1月28日未外出;

1月29日9:10-12:08在海门人民医院急诊室挂水;

1月30日13:59-16:12在海门人民医院急诊室挂水;

1月31日入住海门人民医院呼吸科住院治疗;

2月1日转至人民医院定点隔离病房治疗。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2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9例,其中海门市4例。

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疫情仍在蔓延,防控形势严峻,每个市民有义务、有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理性对待并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千万不可麻痹大意。请从湖北、温州来海门或去过湖北、温州以及途经湖北、温州来海门的所有人员,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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