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2020年2月6日)

2020-02-06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据省卫健委2月6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5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2例,治愈出院28例。南通市新增2例,治愈出院2例。海门新增1例:患者杨某武,男,43岁,户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海门住址: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浩中村。患者1月25日发病,1月26日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后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待确诊,2月5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前一直在武汉居住;

1月21日5:00私家车武汉来海,路经两个服务区(具体名称不详)稍做停留,17:00到达海门包场浩中村岳父母家,晚上在附近亲戚家聚餐,人数9人;

1月22日13:00-13:17六甲易买得超市购物,13:20-13:28包场卫生院北侧宏达批发店门口买烟花;

1月23日中午在包场镇浩中村亲戚家聚餐,人数12人,下午上坟;

1月24-25日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未外出,16:30自驾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19:00由120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至今。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5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7例,其中海门市9例。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南通市、海门市《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等各项规定,落实防护措施,理性对待并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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