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0年2月11日)

2020-02-11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据省卫健委2月11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10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3例,治愈出院84例。南通市新增2例,治愈出院5例。

新增确诊病例1、鲁某威,男,59岁,海门市某实业总公司干部,住海门市高新区港南小区,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2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9日海门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白天上班,17:00由单位派车接至海门市丰收日酒店大厅聚餐,聚餐38人,丰收日酒店工作人员2名。餐后与同事马某某、郁某某一起回崇海汽渡;

1月22日在上班;

1月23日下班后由单位车送回公司再骑电动车到去东洲市场买菜,10:00回家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24日上午在家,下午全家(五人)私家车到母亲家(三厂街道工人新村)吃年夜饭,同餐人员有弟弟一家(五人)和妹妹、妹夫。期间妹妹家女儿女婿来看望外婆,逗留半小时左右;

1月25日9:00鲁某威一家5人开车再次去母亲家吃午饭,同餐的还有弟弟一家,吃完午饭后到姨妈家(腾达花园)打牌,同在人员有姨妈一家(五人)和妹妹、妹夫,均未戴口罩;

1月26日上班并开始戴口罩,晚上汽渡人员一起晚餐,同餐人员三十多人;

1月27至1月28日上班;

1月29日坐单位班车回公司,然后骑电动车到东洲市场买菜,下午在姨妈家打牌,后回家吃晚饭,未外出;

1月30日9:00又骑电动车去看望母亲,逗留十多分钟后回家,下午又在姨妈家打牌(人员同前),晚上与弟弟一家在自家用餐;

1月3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中午吃完午饭骑电动车回三厂化肥厂218-404晒被子,晚上和弟弟一家在自家用餐,未外出;

2月1日上班,期间与同事崔某某等五人打牌;

2月2日下班坐金某某私家车到三厂化肥厂,然后被接到三厂隔离点至2月8日;

2月9日2:00被转移到海门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2、黄某杰,男,17岁,住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为某校高一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4日下午至2月8日在海门市江海风情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单独隔离观察治疗。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在优星教育培训,下午4点结束,其父接其去三厂黄某家聚餐,后送其到通源市场旁“金剪发”理发,理发后送去三厂爷爷家就寝;

1月22日在三厂街道厂南村爷爷家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8点坐公交车至中医院站下车,9时30分在解放路长江路口“国麦电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共4人。11点去龙信海底捞吃饭, 13点左右去楼顶玩密室逃脱,14:30左右去滚石球馆打篮球, 16点左右到龙信看电影,电影后在顶楼吃烤串,结束后由其父接回三厂爷爷家;

1月24日、25日在三厂街道厂南村12组爷爷家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在三厂街道厂南村,下午到通州湾三余镇走亲戚,晚餐后归;

1月27日在三厂街道厂南村未外出;

1月28日上午到三厂街道镇西村外公家,中餐后返回爷爷家,17时又去外公家,晚餐后归;

1月29日下午回通源小区家中,当天回三厂街道厂南村,期间18时左右与同学相碰(空旷场地,双方均带口罩,时间30秒);

1月30日下午由外公电瓶车接回通源小区;

1月31日-2月3日在通源小区家中未外出;

2月4日下午转到江海风情园隔离观察至2月8日,现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单独隔离观察治疗。

请与上述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10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5例,其中海门市12例。

指挥部提醒:疫情蔓延势头尚未遏制,为了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大市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南通市、海门市《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等各项规定,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遵照规定的复工标准、审批程序,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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