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2020年2月12日)

2020-02-12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据江苏省卫健委2月12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11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8例。其中南通市2例,分别来自通州区张芝山镇、海门市工业园区。

新增确诊病例:徐某燕,女,44岁,常年在武汉江岸区做生意,本地住址:海门市工业园区天补镇建安村。

患者于1月29日出现发热、咳嗽,由120车送至海门人民医院诊治,2月11日确诊。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5:00患者一家三口(夫妻和小女儿)私家车从武汉出发,途经两个服务区稍作休息(名字不详),14:00到达海门市工业园区天补镇建安村,和父母及妹妹一家共同居住,回海门后一直居家隔离未曾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在家期间均佩戴口罩。

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有8人,均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重要提醒:请与上述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11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7例,其中海门市13例。

指挥部提醒:疫情蔓延势头尚未遏制,为了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大市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南通市、海门市《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等各项规定,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遵照规定的复工标准、审批程序,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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