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实行部分车辆免检通行的通告

2020-03-17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海疫防指﹝2020﹞40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在沪陕高速海门出口、叠石桥出口、悦来出口设置三个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为加快车辆通行效率,决定在上述检疫站点实行部分车辆免检通行,现就办理《海门市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车辆免检证》(以下称《免检证》)和通行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免检证》办理实行准入制,被获准办证的车辆系经常从高速出入我市的车辆。准入车辆每天通过车辆通行大数据分析产生,并导入《免检证》办理系统,用户可进入《免检证》办理系统查询申办车辆是否获准办理。如当日未被获准,可择日再次查询。

2.办证时须仔细阅读承诺事项。如果同意并愿意遵守承诺事项的,需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虚假信息骗取证件、违反承诺事项,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3.《免检证》实行“一车一证”,车证相符。

4.持证车辆驾乘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已申领并持有绿色“易来通”健康码或绿色“苏康码”;每天量测体温,无发热症状。

5.货运车辆仍可从检疫站点“绿色通道”通行。

二、证件办理

1.办理《免检证》时,可通过扫描“车辆免检证”二维码直接办理,或者关注“海门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在“微应用”中“海门检疫站免检证”模块办理。获准办理的车辆需按照流程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阅读和签订承诺书,生成《免检证》后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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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免检证办理二维码

2.具体办理流程附后。

三、通行管理

1.持有《免检证》的车辆经沪陕高速海门出口、叠石桥出口、悦来出口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进入我市时,可以免检通行。

2.《免检证》应当置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通过检疫站点时,按指定车道通行。

3.持证车辆驾乘人员须自觉服从检疫站点管理,遇有查验时,应积极配合。拒不配合查验、强行通过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513-69863021;咨询时间:每日8时30分至22时)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海门市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车辆免检证》

办理操作说明

一、《免检证》办理

办理前请准备:

1.您的身份证号码;

2.车辆行驶证正本上的“车辆识别代号”后四位数字或字母(以下简称:后四位车架号)。具体位置见下图红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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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用手机微信扫描《免检证》二维码进入办理页面;或手机微信关注“海门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微应用】中的【海门检疫站免检证】进入办理界面(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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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输入车牌号码、后四位车架号,点击【是否准许办证】。

→如果系统提示“您的车辆暂时未被准许,请择日再次查询!”,请直接退出。

→如果系统提示“您的车辆已被准许!”,请继续下步操作。

第三步:请认真阅读办理页面上的承诺事项。

如果自我评估不能或不愿履行承诺事项的,请直接退出。

如果自我评估能履行并愿意遵守承诺事项的,请选择“同意”,继续下步操作。

第四步: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申请免检证】按钮,完成办理。

第五步:办理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海门市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车辆免检证”。请您截屏保存,并用打印机放大打印,置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以便在检疫站点快速查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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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检证》查看

进入办理界面,输入车牌号码、后四位车架号,点击【查看免检证】按钮,即可查看“车辆免检证”。

三、《免检证》修改

进入办理界面,输入车牌号码、后四位车架号,选中【是否修改免检证】按钮,即可修改《免检证》。

四、《免检证》打印

生成《免检证》后截屏保存,并通过数据传输(如微信、QQ等软件或数据线连接等方式)至电脑,尽量放大打印。


海疫防指﹝2020﹞4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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