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海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2019〕208号)、《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0〕51号),4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国栋带队对全市3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并详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及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市具备农药生产资质的企业有3家,南通嘉禾化工有限公司、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和海门江乐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兆丰化工从2019年3月因企业自身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已列入化工园区关停企业名单,目前处于搬迁谈判阶段;江乐化工农药生产设备已全部撤出,企业由生产向经营转型。嘉禾化工为唯一一家正常生产企业,检查组实地检查原料库、半成品库,查阅生产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等台账资料,检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建设和人员落实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疫情期间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措施。 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海门市农业生产行业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