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治办”督导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2019-12-25 08:00:00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门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连日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专治办)5个督导组赴各区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第二轮督导,对区镇督导延伸至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督导延伸至下属单位和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

12月10日至13日,市专治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2个区镇和31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的18家牵头部门开展了第一轮督导,重点督导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续会、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会、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防范措施落实等。

市专治办分成5个督导组,首轮督导共督查了12个村居、20多家企业和相关部门。从督导情况来看,总体良好,区镇党政领导行动迅速,部门动员部署基本到位。海门高新区抽调人员成立专治办,集中办公,并定期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带队,并聘请第三方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停运等措施。公安部门围绕安保维稳主线,利用新媒体搭建与群众沟通交流新平台,扩大专项整治宣传面。

在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村居未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未制定村级方案,部分企业未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市专治办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交办通知单11份,交办问题20条,要求各区镇、部门和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报请专治办验收销号。对在督导中发现的两家企业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移交消防大队立案查处。

针对首轮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从12月19日起,市专治办启动了第二轮督导,其中区镇重点抽查村居,企业、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港口码头、加油(气)站、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部门重点抽查下属单位和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督导继续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检查、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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