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2020-02-25 00:00:00 来源:邯山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根据各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在区委、区政府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党务和行政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带领辖区党员和群众,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爱国卫生、市容环卫、环保绿化、劳动就业管理工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指导街道社区的工作,促进街道社区的建设,提高街道社区的自治能力,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

   5、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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