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增减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区有关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根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对全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调整后,区共涉及全区33个相关职能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计1823项。其中,行政许可155项,行政许可待明确11项、公共服务类45项,行政确认42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类85项。行政处罚1273项,行政强制46项,行政征收22项,行政监督82项、行政检查26项。2019年全区涉及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涉及新增下放许可事项1项。责任清单涉及我区26个职能部门和部分乡办。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沧州市新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邮件地址:czxhqzgb@163.com 电 话:0317—7580955 邮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29号
附件1:新华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10月更新).zip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