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2019-05-15 14:52:52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网约车风险告知书。告知书指出,《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6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从事网约车营运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

必须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许可。

驾驶员条件:

一、必须是本市居民,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年龄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三、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

四、需具备“五个无”,即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记录、无酒驾记录、无吸毒记录、无三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记录;

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通过报名考试,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网约车车辆条件:

一、必须是本市三年以内的车辆;

二、燃油车排气量需不低于1.6L1.4T,轴距不小于2650MM

三、纯电动车新能源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MM

四、车辆性质需由私家车变更为营运车;

五、需缴纳不低于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

六、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不得倒卖、转租、转借他人;

七、需要安装定位、报警等终端系统。符合以上条件经检验合格,方可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此外,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乘坐非法网约车(“黑车”)具有很大风险,市民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车辆。不要盲目购买车辆从事网约车非法营运活动。从事网约车非法营运,一旦被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根据车辆非法运营情节和影响程度,处以5千元到3万元的罚款,而且还将被纳入沧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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