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办字〔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落实省政务公开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关于明确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牵头部门的请示〉的复函》(黑政公开发〔2006〕1号)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明确如下: 省2005年各市(地)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及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关于明确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牵头部门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指出,省政务公开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厂务公开由省工会牵头,村务公开由省民政厅牵头。政务公开也包括乡镇公开,但村务公开不属于政务公开范畴。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其办事公开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的延伸和拓展。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由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牵头,其民主管理由工会具体抓。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及属地化管理原则,便于上下对口做好沟通工作,全市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乡镇政务公开以及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统一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 全市中、省、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的开展,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由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全市厂务公开由市工会牵头;全市村务公开由市民政局牵头。 二○○六年三月七日
(摘自黑河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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