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孙吴县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6-15 08:00:00 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孙吴县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1.《孙吴县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孙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孙吴县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增强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二)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三)及时便民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单位和内容
    (一)公开单位。
    1.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办事机构;
    2.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3.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热、交通、通讯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
    4.中央、省市直驻孙吴行政机关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单位。
    (二)公开内容。   
    1.政府公开的内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有关政策;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结果;公务员录用、辞退、开除,对单位、个人的奖励或处罚情况等事项。
    2.行政执法部门重点以行政执法公示制为主要内容,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执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法;各种收费、罚没款的法律依据、标准及收支情况等;直接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益有关的行政执法事项。
    3.综合管理部门重点以公开办事制度为主要内容,突出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违诺追究办法等。
    4.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重点以社会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突出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时限、违诺追究等。中小学校应将“一费制”的执行情况,其他学校、医院以及水、电、热、交通、通讯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应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
    5.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应将下列内容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及分配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等。
    6.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根据职能变化,增加或调整对外公开的内容。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和标准
(一)公开形式。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立县本级及各部门、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子网,于年末前建立完成,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2.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挂牌服务,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热线咨询电话、电子显示屏、微机查询等形式公开政务。
    3.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应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开。
    4.按照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或随时发布政府政务信息。
    5.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6.需要向部分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可通过召开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内部通报、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7.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可采取设立内部公开栏、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内部计算机网络、信息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8.符合点题公开、依申请公开要求的,应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二)公开标准。
    1.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并且做到及时更新。
    2.公开形式规范、简明、实用。一般应在办公地点显要位置以图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执法依据、内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违诺投诉以及监督电话进行公开,其它应公开的内容亦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公开。
    3.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推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实施政务公开后,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
    五、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推行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安排部署、综合指导工作。
    (二)县监察局、纠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实施政务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评工作。
    (三)县直二层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六、保证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县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实施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领导组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严格检查监督。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要按照《方案》及各项制度要求,保证应公开的事项公开到位;有关部门要对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进行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新闻宣传部门要实施对政务公开情况的舆论监督,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揭露、曝光不良现象。
    (三)严明奖惩办法。要把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政务公开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和行风评比的优胜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做的好、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及时组织上报。各乡镇、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领导组织及工作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
    联系人:陈大鹏  仲  毅  电话:8429689
    各乡镇、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将电子文稿6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附目录编制样本)。联系电话:8429689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保障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持续性。


    附件2

孙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强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波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孙  成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太祥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孔志斌  沿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征志  县司法局局长
    皮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  军  清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仲伟东  县卫生局局长
    刘廷泽  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闫先德  辰清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志辉  县林业局局长
    张少俭  腰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立华  县统计局局长
    李立权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宋书春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张季业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连超  群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宋洪印  孙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赵广勤  奋斗乡人民政府乡长
    姚国友  西兴乡人民政府乡长
    钟建平  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侯承信  县民政局局长
    赵  悦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铁彪  正阳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长龙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高太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瑞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焕然  红旗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建明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焦绪坤  县农业局局长
    魏建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信息中心主任陈斌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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