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3770个,不按规则停车将严罚

2020-05-07 08:00:00 来源:沧州文明网 作者:赵越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很多细心的市民发现,自四月中旬以来,我市中心城区的解放路、新华路、御河路和贻成路等主干道和支路,每天都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大队专业工作人员,在市区三个交警大队全力配合下,在可视范围的公共区域施划停车泊位。截止5月5日,中心城区已经陆续施划13770个国标停车泊位。

 

 

  5月5日上午9时13分,在御河路两侧施划的停车泊位上,一部白色轿车虽然停在了泊位内,但因没有按照导向箭头方向停放被市区流动执勤的铁骑队员依法贴条进行非现场处罚。无独有偶,5月5日15时36分,在浮阳南大道孔雀城东侧,一部按照导向箭头停放的冀JCH6**白色丰田轿车,因骑着线没有规范停到一个车位上,同样被交警流动执勤铁骑队员依法贴条进行非现场执法处罚。

 

 

  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把整治违法停车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分别制作了《文明停车管理执法工作明白卡》、《文明停车管理提示卡》、《沧州市经营性停车场文明停车管理责任状》和印有《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内容的宣传单,向广大市民进行普及宣传,以此规范和推进中心城区文明停车治理工作。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整治力度,车辆方向未按停车泊位箭头停放和停放时压泊位标线停放、占用人行道(盲道)违法停放的请严格按照“停车进位、方向一致”的标准文明规范停车。

 

 

  五一期间,一线执勤交警共在中心城区查处违法停车3930起、张贴文明停车管理提示卡2481张,专访沿街单位和门店2056个。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和文明停车管理工作要求,一线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2020年4月27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规定,依法严管、严罚,净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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