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05-21 08:00:00 来源:沧州文明网 作者:赵越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沧州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行动全面启动以来,市公安交警支队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积极推进相关文件落地落实。一是起草《关于提请解决影响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报告》,提交到市文明委,协调解决增加停车供给、主干道扩容改造、科技建设资金、电动车管理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二是协调市政府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为中心城区依法加强停车管理提供了依据。三是推动市政府下发《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沧州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方案》、《沧州市2020年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提升行动向纵深发展。四是“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完成了“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的研发,制定了举报种类、标准、范围、方式及奖励办法,市政府于5月18日下发了《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执行。

 

 

  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支队、大队全员上岗,每天出动1016名警力,发动160名志愿者,覆盖中心城区116个灯控路口,对非机动车、行人未各行其道、闯红灯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进行大力度劝导,并进行“五选一”式处罚。截至目前,处罚此类交通违法6570起。

 

 

  全面规范文明停车管理。一是开展文明停车示范路创建活动。按照“停车进位,方向一致,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工作目标,以御河路、贻成道、解放路、千童大道、迎宾大道等5条道路为重点,开展文明停车管理示范路段创建活动。二是最大限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对中心城区26条主干道、22条次干道、27条支路、25条胡同里巷进行了排查,共施划泊位29637个。三是将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秩序提升重点转至复制推广阶段,划分为198个责任区,明确工作任务、整治标准、责任人员,全警动员开展常态化规范管控,查处违法停车47137起,清理地桩、地锁、护栏832处,清理堆物圈占停车泊位935处,张贴文明停车管理提示卡11000张。四是强化督查。对照创建文明城市责任清单,制定《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工作督查方案》,针对文明交通路口整治和文明停车管理进行常态化督查,定期通报勤务落实、管控效果。

 

 

  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以“文明交通,助力创城”为主题,大力度开展了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一是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13篇、省级21篇、市级37篇。联合市电视台制作、播发以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整治“五选一”套餐和路口抓拍闯红灯实时电子屏曝光等系列专题新闻,营造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全警每天转发2条创城信息,通过微信朋友圈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三是与市广播电台对接,每天早、晚高峰播出“文明交通,一路畅听”节目,呼吁广大群众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四是制作以文明交通为主题的宣传展牌60块,在市委、市政府及中心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展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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