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沧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做好实施清单补充完善的通知》有关要求,《河间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已编制完成,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市政府办、市编办负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公开全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 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目录公开后,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项取消、调整、下放等变动情况以及省审改变调整通知,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河北政务服务网的相关信息。 三、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18年10月29日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河政字〔2018〕39号)同时废止。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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