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顺分局关于2021年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1-07 08:00:00 来源:和顺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8136058(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顺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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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54- 8136058(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顺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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