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改革开放实录第一辑第三章 在改革中调整发展的洪泽农业机械化

2018-12-11 09:57:00 来源: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党建网 作者: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改革开放以来,洪泽农机化发展围绕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洪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与时俱进调整发展方向大力推广适用农业机械

改革开放前,洪泽县农村基本处于集体统一劳动经营模式,全县部分农村集体虽然配备了大型拖拉机及其配套农业机械,但由于“大呼隆”的生产方式未能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仍然低下。1982年,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中发〔1982〕1号文件)》精神,在洪泽县农村相继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有了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后,以人均耕地为前提的超小规模土地经营农户,大型农业机械难以在农田作业生产,全县一度出现农机田间作业面积下降的局面。面对农村改革中农业机械化出现的新情况,县委、县政府及时要求农机部门针对全县农业生产现状,有步骤、有选择的发展农业机械。

1983年,随着农机所有制改革,国家开始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业机械。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民家庭经营规模小、投资能力有限的状况,积极鼓励农民购置小型农业机械,发展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机械化,全县逐步形成以户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发展格局。1987年,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县委、县政府颁发的《关于把农村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的意见》,明确把提高机械化水平作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是年,经济适用的小型农机具得到迅猛发展,以后4年间,全县共新增小型拖拉机4594台、割晒机639台、脱粒机1410台、开沟机690台。1992至1993年,全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推广小型开沟机160台,小型割晒机190台,小型条播机238台,弥雾机50台。

引进插秧机.gif

2004年开始,洪泽县开始以国家购置补贴为导向,引导农户选购先进、适用、高效、低耗农业机械,至2005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品种有插秧机、小型条播机、半喂入收割机,全年共购置小型条播机1605台,半喂入收割机29台。2006年,洪泽县联合收割机的快速发展,为种植农作物抢收抢种争取了时间。当年新增联合收割机437台,三麦割晒机完全退出洪泽县农业生产市场。2009年,全县农机推广工作主要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年共争取财政补贴资金900万元,共推广购置各类农用机具1680台,有力推动全县农机化快速发展。2012年,全县共推广购置各类补贴农机具3987台套,享受各级补贴资金1658.09万元,通过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一大批科技含量高、作业性能好、性价比高的农机具得到推广应用,发展壮大了全县农机规模,优化了农机结构,全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得到不断调整和发展。

二、在改革中深化农业机械社会化、市场化服务

(一)完善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体系

1988年,为进一步强化农机管理服务,全县13个乡镇都设立了农机管理服务站,集管理与经营于一身。1994年,洪泽县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稳定和加强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若干规定》,对农机管理服务体系、任务、隶属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站定编定员,各乡镇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名,总账和现金会计各1名,同时配备农机管理员、监理员。1995年10月,为进一步强化农业机械化管理,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促进全县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县委、县政府同意并决定将县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更名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设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2001年,为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经县委同意,全县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被并入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业务上仍接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指导。2010年,汇总县政府机构改革,洪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洪泽县农业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下设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拓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领域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受生产发展和经营条件的限制,全县基本处于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家庭自主经营模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洪泽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转移的趋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农民对机械化代耕、代种、代收的生产模式需求十分迫切,大功率、高效,高性能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新型农业机械日益受到市场青睐。1995年,在县委要求加快推进全县主要农作物收割机械化的背景下,县农机部门将联合收割机引入县内农业生产市场,当年推广应用联合收割机20台,全县水稻、小麦种植率先进入机械化收割时代。

1998年,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共和、岔河等重点乡镇建设千亩连片机械化示范方。是年,全县新增反转灭茬机8台,联合收割机150台,机收三麦1.33万公顷,机收水稻1万公顷。1999年,为进一步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开始在县域内尝试水稻栽插机械的推广试验,当年购进水稻插秧机4台,全县农业机械作业正式向耕、收、种全面发展,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农业生产压力。2000年,县农机部门组织大中型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作业区域南到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北到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2007年,洪泽县农机跨区作业实行“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思路,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出1200台次,赴黑龙江、吉林、湖北等地作业收入6000多万元,同时,因地制宜,引进200台联合收割机跨进作业方便群众,为外出务工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2012年,为扎实推进全县秸秆“双禁”(即禁抛、禁烧)工作,县农机局对跨区作业标准提出了严格要求,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本地机手收回跨区作业证,外地机手责令离开洪泽作业市场。至此,洪泽全县稻麦收割作业质量显著提高。

农机跨区.gif

(三)规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1978年4月,根据洪泽县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告的批复》成立洪泽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列入事业编制(编制8人)。主要从事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对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渔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培训,核发全国统一的牌、证照工作,并搞好档案管理工作,参与新型、改型、改装农业机械安全性能的审定和安全监定;负责田间路查和纠正违章;负责上报和处理农机事故,按国家规定收缴和管理农机监理规费,参与市场整顿、农机打假等执法活动。1988年,随着全县道路交通监督管理职责,成建制移交县公安部门属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一度出现“真空”状态,全县没有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农机具的牌证核发、年检年审工作,广大农机驾驶人员无所适从。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尽快解决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后,将农用拖拉机和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委托农机部门负责,从此,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正式走上规范化轨道。是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牵头调查登记大中型拖拉机50台、小型拖拉机15457台,拖拉机“三率”(即发证率、发牌率、检审率)水平明显提高,事故明显减少,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全县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大幅度增长,农机维修成了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为此,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根据全县农机具分布格局,合理配置农机供应修理网点,至1993年,全县共发展农机供应修理网点20个,在夏秋两季大忙期间开展安全检查、送货下乡、帮收帮种,为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作出了突出贡献。与此同时,随着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农机具投入农业生产,因农机安全标准不到位、产品不合格、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先后联合工商、计量、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农机市场检查整顿行动,整个活动共检查农机供应门市15个、油料门市25个、维修门市20个,没收假冒伪劣、不合格农机商品价值2万余元。

1996年,为有效降低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在全县开展了一次“黑机非驾”(无牌行使,无证驾驶)专项行动,共核发牌证1594套,年检拖拉机4708台、年审驾驶员4708人、检验拖拉机7930台次、纠正违章379起,无证驾驶无牌运行局面得到明显遏制。1997年,为缓解安全生产事故给受害家庭带来的经济困难,全县成立了集教育、济助于一体的社团组织——农机安全经济协会,协会以农机从业人员为主体,按自愿原则组成,对事故受害人员予以济助,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至2010年,互济协会入会会员数达1800人,济助发生事故的受伤者35起,资助金额近8万元,体现了农机协会的安全互济作用。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规模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从1982年国家允许大型生产工具私人购置开始,到1988年,洪泽县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9.58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6台、小型拖拉机12876台。1989年,全县按照“五有”(即有素质好的领导班子、有样机示范、有经济实体、有新机具推广技术培训基地、有一整套的服务设施和规章制度)标准建设乡镇农机站后,当年推广开沟机173台,条播机202台,割晒机138台,化肥深施器1700部。至1993年,全县共培训机手及农机管理人员1845人次,实现机耕面积28593.33公顷、机收面积13726.66公顷、机开沟面积14333.33公顷。

1999年,全县开始尝试水稻栽插机械的推广试验,当年购进了4台插秧机,洪泽县农机推广站到全县各个村示范推广服务,有力提升了全县水稻种植机械化能力和水平。2003年1月,《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正式施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农机部门启动稻米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重点突破以岔河、仁和、朱坝、黄集为基地的稻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工作,全县农机总动力达32.44万千瓦,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分别达27524台、889台、53台,当年基本实现耕作、收割、植保、排灌全面机械化和栽插种植的部分机械化。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颁布实施,规定中央财政、省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农机部门在抓好步行式插秧机的同时,抓好三麦条播机、高性能收割机的推广工作。对新购的农业机械,在省市补贴的基础上,县里给予适当补贴。是年,全县大型农业机械如江苏700、750P拖拉机、久保田、洋马等高性能收割机被大量购置投入使用,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956台、小型拖拉机达26814台、联合收割机大1000台。

2005年,随着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扩大到插秧机、小型条播机、半喂入收割机等机具品种,全年购置插秧机100台、小型条播机1605台、半喂入收割机29台,由于推广业绩突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被中国农业机械学会评为“全国农机科普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启动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这一背景下,县农业机械管理局重点围绕提升农业耕作、播种、收割、运输和灌溉等机械化服务水平,共推广插秧机100台、拖拉机83台、大拖配旋耕还田机22台、旋耕机62台、担架式喷雾剂16台、秸秆打捆机21台、叶轮式增氧机130台、鱼塘投饲机150台、小型条播机663台,其中,全县新增的秸秆打捆机数量占全省总量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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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为扎实推进全县高效农业发展,县委、县政府要求农机部门以财政补贴农机购置为抓手,积极推广新型使用农业机械,是年,全县共推广各类农机具2335台,争取上级财政补贴400万元,引导农民对农机投入1500万元,为提升全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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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为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全县探索了秸秆规模化还田兼综合利用的运作模式,是年,全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9万公顷,还田率达55.7%。其中,麦秆还田面积2.2万公顷、还田率达87.02%。稻秸秆还田面积0.7万公顷、还田率达27.1%,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秸秆15万吨。

2012年,洪泽县推进江苏省省级水稻机插秧示范县创建,是年,全县新增插秧机811台(高速机37台),拥有量达2501台;落实秧池面积253.3公顷,大田机插秧面积24490.7公顷,机插率达84.2%;新组建机插秧合作社8个,建设机插秧整体推进镇9个,全县水稻机插秧水平位居苏北前列。

自2014年4月30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后,洪泽以全市10%的耕地占比,新增乘坐式插秧机327台,高效植保机213台,粮食烘干机193台;新增量分别占全市的26.4%、37.5%、35.1%。2016年以来,全区新增农机合作社58个,新培育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12个,土地流转经营面积14.6万亩。全区新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12个,其中万亩示范区6个,千亩示范片30个,示范辐射面积28万亩;新建区域性粮食烘干基地42个,粮食产地烘干16.4万吨,占全市增量的33.8%。2017年12月26日,洪泽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目前全国共有150家县(市、区)入选,洪泽系淮安唯一一家。(执笔人:吴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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