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0-07-17 10:22:00 来源:怀仁市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怀市监责改字〔2020〕17号

 

怀仁市康舟药店:

经查,你(单位)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销售避孕套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在2020年8月14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改正内容及要求:尽快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后方可经营二类医疗器械。)

如果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仁市人民政府或者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怀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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