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2019-06-03 08:00:00 来源:华龙区人民政府 作者:濮阳华龙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106国道以东,黄河路两侧,任丘路以南,干城路以西,现有人口约1380人,约280户(最终以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现状占地面积约284亩。

安置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8.3万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约1.7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安置量为准)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7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该项目规划商业和住宅用地面积约284亩,如因规划问题,现状占地范围内商住用地不足,从华龙区范围内其他商住地块予以补足。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3.0

建筑限高≤8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李家楼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为高层楼房,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按照6万元/个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约1.7万平方米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李家楼村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农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人: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64800——20197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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