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154号文件规定执行的。 监督电话:0393-4492674。 孟轲乡第一季度医疗救助人员名单:http://file.pyhualong.gov.cn/attached/20180521/20180521091540_389.xls 濮东办第一季度医疗救助人员名单:http://file.pyhualong.gov.cn/attached/20180521/20180521091548_705.xls 岳村乡第一季度医疗救助人员名单:http://file.pyhualong.gov.cn/attached/20180521/20180521091557_687.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