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

2020-04-27 10:27:36 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4月26日向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和司法局党组书记梅刚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陈晓满出席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梅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巡察发现县司法局党组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治秭归建设推进不充分、不平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纾解痛点力度不大、化解难点办法不多,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仍有差距。二是思想建设抓的不紧不深,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虚化,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制度建设华而不实、执行不力。三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四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巡察组提出三点整改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梅刚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全盘认领整改清单;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落实整改措施;要强化统筹、强化结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陈晓满强调,县司法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严管厚爱的有效手段;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进巡察整改,端正态度,全面接受,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挂账销号;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成效落地,促进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第四巡察组 杨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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