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发改投资〔2020〕4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和政策,做好政策解答和投诉处理,确保减免房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县有关部门联系人: 会昌县发改委投资股:肖琳娜 0797-5622770; 会昌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室:赖来有 0797-5637200,住房保障中心 周荣鑫 0797-5620106; 会昌县财政局国资办:赖跃辉 0797-5630421; 会昌县商务执法大队:李平 0797-5622070; 人民银行会昌支行:刘春梅 0797-5622136; 会昌县税务局税政股:夏巍 0797-5637817; 会昌县市场监管局:杨庆斌 0797-5631690,温南昌 0797-5620579;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昌县财政局 会昌县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会昌县税务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doc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编辑:胡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