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疫情防控巡护队的通告

2020-02-26 08:00:00 来源:中国湖口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虽然我县疫情风险等级已由中风险降为低风险,但是随着复工复产、恢复营业高峰期的到来,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了守护一方平安,坚决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成立临时疫情防控巡护队,负责全县城区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巡逻工作,对以下情况开展劝阻和执法处理:

  1.对发现未正确佩戴口罩者提醒纠正,对没有佩戴口罩者责令佩戴口罩。

  2.对发现人员聚会、打牌、聚集钓鱼、跳广场舞等聚集行为进行劝阻。

  3. 在各公共场所开展巡逻,对发现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返。

  4.对各恢复生产经营的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监管,要求在经营主体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落实好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措施后方可进入等相关要求。

  5.重点对恢复生产经营的餐饮店开展巡查,不允许提供堂食,只允许提供不接触外卖服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6.核实处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相关问题及相关举报案件。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再次呼吁,面对疫情,要严格遵守防疫要求,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治疗,不隐瞒、不聚集、少出门,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做到令行禁止。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处理;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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