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洋主持
12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洋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继新、沈昭、李珊琦、欧阳舲、周利雄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级领导骆成及法检两院、县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26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办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调整2019年度县财政预算、2018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口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口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跟踪监督的调研报告及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口县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批准2019年度县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草案)、《关于2018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及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口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和《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沈海斌 李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