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放射、康复、会计、计算机、文秘、团干等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40名。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30名;面向社会招聘10名。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30名,具体如下: 1、县直医院护理人员2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4名、县中医院6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 2、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5名。 3、县直医院检验人员3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10名,具体如下: 1、县中医院放射技师1名。 2、县中医院团干1名。 3、县直医院康复技师3名。其中:县中医院2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4、县人民医院计算机人员1名。 5、县直医院文秘人员2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名。 6、乡镇卫生院会计人员1名。 7、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生1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认定:提供单位及社保证明、聘用合同或其它可证明的材料。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其它岗位没有加分。 (二)参加考试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 95%。其它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4月7-9日。地点为:工作单位。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4月12-14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统一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 (2)报名者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如实填写。 (3)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考试费50元交本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由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汇总,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见附表2)及考试费于4月12-14日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审核。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符合招聘条件,面向社会招聘的其它专业岗位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考试费50元,在4月12-14日报名期间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 (5)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考资格及加分情况进行审核。 (三)加分公示: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县卫健委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四)笔试。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康复医学基础知识,适合临床医学、康复技师、放射技师岗位)、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适合护理人员岗位)、检验药剂类(检验、药剂基础知识,适合检验人员、药剂人员岗位)、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适合计算机、会计、文秘、团干岗位)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资格复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审查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1年4月7-9日和2021年4月12-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资格初审:2021年4月15-16日。地点:县卫健委。 3、加分公示:2021年4月21-23日。地点:县卫健委院内。 4、发放准考证时间:5月6-7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 5、笔试时间:5月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吉安县2021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吉安县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docx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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