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因方便快捷深受大家的青睐,但急剧增长的电动自行车也日益成为各类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近年来,省内外相继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在此,我们温馨提醒您: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一、请不要购买无证、无厂名或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二、请不要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请不要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请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五、请不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六、请不要在以上区域内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请不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自觉到小区、单位统一规划设置好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安全有序地停放及充电。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也欢迎大家及时拨打“114”一键挪车服务热线或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为全市上下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出一份力。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平安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