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江政发[2014]34号)和《江山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办法(试行)》(江民[2018]140号)等文件精神,经机构申请、乡镇(街道)核查、市民政局抽查,拟对申请2020年第二、三季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为期7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署名信件、来电来访形式向江山市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4579073)。 附件:2020年第2-3季度江山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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