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山市凤林镇政棠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1-01-25 08:00:00 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凤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江山市凤林镇政棠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凤政〔2020〕15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江山市凤林镇政棠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实施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该项目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江山市凤林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溉渠道35条长15.051km,新建排水渠道11条长3.55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79处,其中新建农机桥2座、农机跨渠板126处,蓄水塘2座,埋设涵管49处;(二)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总面积309.60亩,其中官田村土地平整面积209.34亩,政棠村土地平整面积22.31亩,南坞村土地平整面积77.95亩;(三)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机耕路45条长18.269km;新建生产路11条长2.269 km;新建下田埠20处。

四、项目业主及建设周期: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凤林镇人民政府;建设周期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五、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164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按江山市农业农村局、江山市财政局(江农发〔2020〕111号)文件,由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和江山市财政配套资金三部分组成。

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资规局,统计局。

江山市营商办发改局窗口        2020年12月16日印发

项目代码: 2011-330881-04-01-121761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