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山市双塔街道北关路37-1号陆慧君等3户卷烟零售户(详见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已在2021年1月31日到期,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 项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现依法作出注销陆慧君等3户卷烟零售户(详见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陆慧君等3户卷烟零售户(详见江烟专注告字[2021]第2号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声明作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 特此公告。
江山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