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涟水县人民政府《涟水县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规定,由村委会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初审、公示,第三方核查,确定2020年秋季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面积36747.69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在此期间内,欢迎各界人士实名来信或本人到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公示对象:种植户姓名、作业地点、作业面积、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来信投寄地址: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涟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 曹军(涟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2321441; 徐士崇(涟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82662912。
涟水县财政局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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