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

2021-01-21 08:00:00 来源:启东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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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从1月13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凡是购买退烧、止咳药的必须实名登记,需要购买上述药品的顾客,务必携带好身份证。

1月20日,实地走访了市区几家药店,各家药店都在门口醒目位置贴上了防疫防控宣传告示、进店请戴口罩等内容的疫情防控提示。前来购药的顾客都按照提醒佩戴口罩进店,并主动配合测量体温。

“按照要求,进店顾客必须要佩戴口罩。对需要买咳嗽药、消炎药、发热药的顾客,我们要求他们进行实名登记。”位于明天广场对面的益丰大药房负责人陆永辉介绍。“对所有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我们都会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有无与高风险、中风险区域的接触史,及有无医院就诊记录,对购买药品的目的,我们也会全部进行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的顾客,还需配合其他的防控措施,顾客需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由药店员工真实、准确、完整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药品名称、购买时体温等基本信息后,方可销售。

从走访情况来看,我市各家药店均有完整规范的销售记录。从登记人数来看,近段时间药店销售的退热止咳类药品数量较平时有所增加,但用途多为备用。

“相比以往,购买感冒、咳嗽类的药品比平时要多一点。大部分人都是购买后放在家中备用。”陆永辉介绍。

(卫彦华 周凡 王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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