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海县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双禁”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已完成项目实施,第三方依据《滨海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工作实施办法》(滨政办发〔2017〕30号)已完成对面积的核查,并出具《滨海县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专项核查报告》(盐友信所核报字〔2020〕第0016号),县财政拟对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进行兑现。现将各镇区上报面积、资金汇总表在滨海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5日,监督电话:0515-89118136。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