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承担房屋搬迁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被搬迁人协商选定后,由属地政府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按照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百件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邮发〔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民生幸福工程第三批完成的54件事项向社会公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精神,江苏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等17家评估机构向市住建局申请2021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业务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承担征地拆迁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被征地(搬迁)人协商选定后,由属地政府委托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关于加强高邮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邮办发〔2019〕1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
受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就高邮8001工程信息化系统集成(GYZCY-202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