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春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2020-03-16 08:00:0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从3月16日(星期一)起,实行春季作息时间。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9:00——12:30

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

特此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